领航出书网化学化工方向专著——化学化工、化学教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石油化工、环境化学、化工安全等化学化工方向专著出版,征集作者署名主编出书,可用于化工工程师、化学教师评职称晋升,省级以上正规出版社出版,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可查
《化学化工***新能源研究》
《化学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分析化学中***方法与应用》
《化工工程***生产技术》
《现代环境化学***其环境污染治理》
《石油***化工安全管理》
《化工安全***环境保护》
《现代化学分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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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石油和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3号)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三、工程师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2.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著作1部。
3.独立撰写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报告2篇,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4.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或教材、技术手册。
四、高级工程师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1部(主要编著者),并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3.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4.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以及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
5.撰写为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问题或关键技术难题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经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组织评价认可。
五、正高级工程师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专著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专著1部(主要编著者),并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3.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4.在具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并获得本专业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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